一、獎勵對象:包裝國內團體旅遊行程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二、實施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
三、獎勵內容及條件:旅行社辦理國內團體旅遊,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易遊網農遊券專區公告之特定農遊券合作業者之門票、各項農業體驗(含農事、生態、導覽、田園餐飲、遊程)活動等之消費,每團每人新臺幣壹佰元整,每團獎勵最高新臺幣壹萬元整,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 安排於平日一日遊程(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10月1日、10月2日及10月9日),
或兩日以上遊程(週六、日或國定假日不得超過一天)。 - 每團組團人數應有本國籍旅客至少8人(含)以上。
- 每家旅行社獎勵名額上限1000人。
四、特定農遊券合作業者名單依【農業易遊網–農遊券專區】公告之農遊券合作業者為準,且須符合以下資格:
(一)取得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
(二)休閒農業區旅遊服務中心及該區推動組織之會員業者(不含旅宿業)。
(三)輔導在案之田媽媽、亮點茶莊、農村酒莊。
(四)農業主題(茶、米、花、果、蔬、漁、畜、蜜蜂、咖啡、可可、雜糧、香藥染草、林竹)特色旅遊之業者。
五、其詳細獎勵內容及申請流程,請依「109年度旅行業推廣國民團體農業旅遊獎勵須知」辦理,敬請下載附件參閱。
六、專案聯絡人: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張玉華 秘書
電話:03-9381269 分機48